据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政府官网,近日,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《关于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》《征求意见稿》显示,继续优化城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中首套住房认定标准。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,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属武鸣城区名下无住房的,不论是否存在未结清贷款,均认定为首套住房,银行业金融机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。此外,《征求意见稿》显示,继续实施购房补贴政策。2024年7月1日—2024年12月31日期间,在武鸣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,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,按每套10000元上限给予财政补贴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AI电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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